稷山县中水回用工程招标公告
资金来源 :中央政府资金 省内各级政府资金
所属行业 :市政房地产建筑
实 施 地 :运城市
开标时间 :2013-09-07
招标方案核准号 :2010-0950
本招标项目稷山县中水回用工程已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资环发【2010】207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稷山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及地方自筹。项目已报建且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稷山县
2.2招标规模及标段划分:
一标段:深度处理设备安装工程;
二标段:污水厂至人工湖段共4402m的管网工程;
三标段:污水厂至滨河公园段共3808m的管网工程;
四标段:民乐园至城东水系段共3875m的管网工程。
2.3项目投资额:约1900万元
2.3计划工期: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一标段: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二至四标段: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往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8月12日至2013年8月16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进行报名。
地点: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运城市红旗东街251号)
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0359-2222970
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稷山分部
联系人:段女士联系电话:0359-5525604
4.2报名须携带的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规费记取证、拟派往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等;
报名时需携带以上所要求证件及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对后返还)。
5.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为:一标段11万元,二标段6万元,三标段10.4万元,四标段10.6万元,缴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码(140824010792-03)。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山西招投标网、运城市建设工程信息网、运城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神舟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秦先生 电话:0351-7070830 15034568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