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杨家埠片区、凤凰西区垃圾直运及杨家埠片区、凤凰西区、工贸区道路果壳箱垃圾收集清运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HZHC-( 采)2013232-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项目内容 |
服务 期限 |
采购 预算 |
1 |
杨家埠片区、凤凰西区垃圾直运及杨家埠片区、凤凰西区、工贸区道路果壳箱垃圾收集清运承包项目 |
2年 |
140万元/年 |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湖招管委(2006)1号文件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垃圾直运及收集清运处理的能力,同时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较强的服务能力。
▲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一)、在湖州有固定营业场所,
(二)、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
(三)、垃圾直运车辆必须不少于4辆,且总载重量不低于15吨(提供车辆行驶证),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发售 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3年8月20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地点:浙江省湖州市星海名城苕水路637-639号
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 2013 年9月3日 09:00
六、投标地点: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届时详见一楼大厅公告栏)
七、开标时间: 2013 年9月3日 09:00
八、开标地点 :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届时详见一楼大厅公告栏)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14000.0
交付方式:汇票/银行转帐/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一)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二)经当地税务、社保部门确认的2012年度企业纳税情况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书(参考样式可从湖州市行政服务网站政府采购分中心页面“资料下载”栏下载,复印件各一份);
(三)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情况承诺书(请于湖州市行政服务网站政府采购分中心页面“资料下载”栏下载,原件一份);
(四)湖州有固定营业场所的证明;
(五)垃圾直运车辆必须不少于4辆,且总载重量不低于15吨(提供车辆行驶证);
(六)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肆仟元正(银行汇票、电汇或现金形式缴纳);(七)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八)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以上资料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核查的,不予认可。资格认定由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初审,最终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认定。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点:浙江省湖州市星海名城苕水路637-639号
联系人:小纪
联系电话:0572-2506626
传真:0572-2044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