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阿勒泰市污水处理厂二期改扩建工程已由阿地发改环资【2013】2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阿勒泰市污水净化管理所,建设资金来源为援疆资金406万元,其余由地、市财政配套。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阿勒泰市污水处理厂二期改扩建工程
2.2 建设地址:阿勒泰市红墩路23号,现状污水处理厂东南侧。
2.3 建筑规模: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5000立方米/日,改扩建后总处理能力达到30000立方米/日,出水水质达到一级B类标准。
2.4 工程总投资额:1499.12万元
2.5 工程招标范围:新建鼓风机及配电室1座,改进一体化反应池1座(分为水解区、厌氧区、缺氧区、好氧区及沉淀区),对原有沉砂池、一次配水井、污水提升泵井、集泥池、污泥脱水机房等部分设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近三年有二个或以上类似改扩建工程业绩,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监理: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4 . 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工程量清单报价法)。
7. 投标报名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年7月22日至 2013 年7月26日,
每日上午10:00时至14:00时,下午16:00时至19: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乌鲁木齐市西虹东路751号(豫商大酒店)八楼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报名时请携带以下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文件。
7.2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备查,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留存,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营业执照,满足相应要求的资质证书及相关要求的证明材料。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经济报、新疆信息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西虹东路751号(豫商大酒店)八楼
联 系 人: 张立
电 话: 18999790059 0906-2138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