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 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
石渠县洛须镇隆塘集中连片开发 (项目名称) 监理 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石渠县洛须镇隆塘集中连片开发 (项目名称)已由 石渠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石发改【2013】5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石渠县扶贫和移民局 ,建设资金来自 其他来源:财政扶贫资金和金牛区帮扶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43%:57% ,招标人为 石渠县扶贫和移民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石渠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石发改【2013】56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HG20130516011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中鼎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石渠县洛须镇;
2.2 项目规模:新建车行道2459米、人行道976.5平方米、停车位600平方米、广场3738.47平方米、市政管网、路灯2套、低压输电线路3.1公里、配电变电台区1台、弱电安装等; 拟建活动中心1395.2平方米,垃圾收集点2个共192.08平方米。
2.3 监理服务期 :12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 ;
2.4 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范围内及缺陷责任期的全部监理工作 ;
2.5 标段划分: 监理 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资质, 省外企业须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近三年内完成过1个及以上 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 (具体数量)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年06月19日 0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下同)至 2013年06月25日 23时59分59秒 ,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联系电话:028-85569858)。
4.2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年07月12日 09时00分 ,地点为 甘孜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甘孜州康定县下桥工商大厦四楼)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四川建网 ( 省公告发布指定网络媒介 和其它发布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石渠县扶贫和移民局
地址: 石渠县尼呷镇
邮编: 627350
联系人: 王先生
电话: 0836-8622076
传真: 0836-8622076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账号: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中鼎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十八号3栋1403号
邮编: 610000
联系人: 吴先生
电话: 028-65013199
传真: 028-65013186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帐号:
2013年06月0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