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1. 招标条件
重庆市永川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已由重庆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以渝发改环函 【 2010 】 193 号 文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招标人为重庆碧水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 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永川区
2.2 建设范围与工程规模:
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建设规模为3.0万m3/d。
2.3 本次项目招标范围:重庆市永川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项目的机电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具体内容为:
①包括所有工艺设备、电气设备、自控设备、仪器仪表;及所有生产构(建)筑物内(包含室内室外加氯加药管道整个系统及相应的管网)所有生产管线的供货、安装、测试。厂区管道按下列原则划分工作范围:
A .不和厂区管道相连,直接接入排水检查井、阀门井、放空井的管线(不含井),全部为本合同工作范围。
B .和厂区管线相连的管线,构(建)筑物外墙面外
防水套管、二沉池排泥管、室内的生活给排水、雨污水管、室内外照明、±0.00以下直接埋设的生产废水排水管,不属于本合同工作范围。安装工程的支架、配套电缆和安装施工需要的辅材、配件等属于本工程内。
以上所有设备采购、制造、运输、预埋、安装调试、人员培训、技术服务(含操作手册5本、维修维护手册5本及电子文档光盘)及所有电气系统调试、单机调试、完成全厂联动试车合格(包括完成此项工作所需的人工、药品、水、电及其他耗材的费用)、缺陷责任期内设备的维护维修和易损耗件的提供等(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第三卷图纸及设计文件)。
承包商中标后对水泵设备、离心脱水设备、多级离心鼓风机设备、曝气系统及推流系统实际运行性能进行测试。
②缺陷责任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后24个月。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图纸及技术标书及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4 招标所指重要设备为:水泵、离心脱水设备、多级离心鼓风机、推流器设备、自控设备及在线仪表。
2.5 计划工期
总工期:210日历天。
其中: 签订合同后五日历天内,提交设备技术指标及用于设备基础和安装等设计的技术资料(以设计院要求为准)。设备采购及到货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包括联合体的所有成员)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有能力和经验完成招标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都无资格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①具有国家或市环保治理资质证书甲级和建设部颁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贰级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②不同时具备以上资质(环保和安装)的企业可以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二家,并由具备相应环保资质的企业作为牵头单位。同时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
③必须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
④投标人2009年至今必须具有规模≥3万吨/日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运行、达标排放正式运行一年以上的工程业绩至少2个。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单位2009年至今必须具有规模≥3万吨/日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区成套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运行、达标排放正式运行一年以上业绩至少2个,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再组成其他联合体或单独投标。
⑤投标人应提供所投重要设备生产厂家授权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①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6月9日上午9:00起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下载本工程招标文件以及图纸、工程量清单、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无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已获取以上资料并知晓本工程施工招标的全过程及其相关要求;
②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招标文件费用由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①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 年 7月 1日上午10 时 0分,地点为: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交易日程安排)
②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③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④开标地点: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详见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交易日程安排)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 《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重庆碧水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 重庆市江北华唐路华新村350号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62号27楼
联系人: 戚铭 联 系 人: 管莹 郝旭亮
电 话: 023-67772183 电 话: 023 - 61217749
传 真: 传 真: 023 - 61217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