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延津县产业集聚区北区污水管线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延津县产业集聚区北区污水管线项目 已由 相关部门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延津县产业集聚区北区管委会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招标人为 延津县产业集聚区北区管委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并具备相应资格的设计单位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招标类型与招标内容及范围
2.1 项目名称:延津县产业集聚区北区污水管线设计
2.2 招标编号:延交财招标采购 [2013]037 号
2.3 建设地点:延津县产业集聚区北区
2.4 建设规模:污水管线长约
2.5 设计周期: 30 日历天
2.6 招标内容及范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不良行为记录。
3.3 投标人须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 市政公用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企业近三年以来承担类似工程投资总额 1000 万元以上的设计业绩项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4 项目负责人 须具有高级工程师(给排水)职称及近三年以来具有承担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3.5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若出现上述情况,先报名者为有效投标人。
3.6 具有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
4.2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证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企业及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和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装订成册。
4.3 招标文件售价 1000 元 / 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投标补偿
招标人不对本工程的所有投标单位支付投标补偿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延津县产业集聚区北区管委会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 13938727274 电 话: 13403736006 、 0371-86507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