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套子湾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烟台套子湾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代建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烟台市套子湾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 址:烟台市芝罘区同三高速零点立交桥西 联系方式: 0535-6818654
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环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烟台市莱山区观海大厦B座5楼 联系方式: 0535-6677632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名称:烟台套子湾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代建项目采购
项目编号:烟政采[环宇] 2013-029号
五、采购内容及标段情况:
采购内容: 烟台套子湾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代建项目采购 ;建设规模: 新建规模为15万吨/日的半地下污水处理设施;再生水生产设施按土建10万吨/日规模建设,设备按4万吨/日能力安装;以及工程项目建设范围内的厂区道路、绿化等配套设施。建设工期: 本项目2013年6月底前开工,2014年12月31日前通过竣工验收并移交;本项目划分 1个 标段。标段情况:
标段 |
项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指标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 |
烟台套子湾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代建项目采购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一)企业资信及资质能力 1. 持有合法营业执照(年检有效)的独立法人。 2. 近五年(2008年1月—至今)至少有一个已建成或在建的污水处理代建、BT、BOT或工程总承包项目,且处理规模在8万吨/日及以上。 3.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注册资金不得低于1.5亿元人民币)和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自2003年以来须具有完成至少1个规模≥8万吨/日的污水处理厂的施工业绩(以提供的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报告为准);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项目部其他人员具有建筑行业相关部门颁发岗位证书。 4.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4.1 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协议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牵头人即为合同签订人),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和协调工作,承担合同约定的所有责任和义务;并明确联合体各方拟在该招标项目中承担的项目内容。 4.2 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满足前款2条的独立法人企业。联合体另一方须满足3条要求。 (二)财务要求 1. 投标人(或联合体的牵头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能满足本项目建设、运营的资金实力和融资能力;2011年度通过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中的净资产不得低于2亿元,公司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5亿元。 2. 投标人(或联合体的牵头人 ) 近三年(2010年、2011年、2012年)均无亏损。 3. 投标人(或联合体的牵头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银行信用等级(有效期内)A级(或同级别的)及以上。 (三)信誉要求 1. 投标人(或联合体的牵头人)在过去三年(2010年、2011年、2012年)内,投标人没有任何直接由于其过失或疏忽而在任何合同中严重违约、被逐出现场、被解除协议或被监督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况。 |
六、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山东环宇招标有限公司(烟台市莱山区观海大厦B座5楼 ) 时 间: 2013年5月31日起至6月9日16时止
方 式:购 买 售 价 : 300 元/份(不含图纸资料费)
招标文件售出不退(如需邮寄另加特快专递费人民币50元整)
七、投标截止日期: 2013 年 6 月 20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八、开标日期: 2013 年 6 月 20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 烟台市莱山区府后路2号四楼政府采购大厅(附楼东门)
九、项目联系人:采购人: 秦桂海 采购代理机构: 景 磊
十、其他: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及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及采购公告附件要求的材料及证明文件到山东环宇招标有限公司登记备查,邮箱: 13863811115@126.com 、传真电话0535-6260808、财务电话0535-6262836 。
2013 年 5 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