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顺义城区雨水再循环利用工程已经顺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文号为顺发改[2013]111号)批准。北京首建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顺义区水务重点工程项目办公室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愿意承担该项目施工监理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顺义城区雨水再循环利用工程
1.2招标项目名称:顺义城区雨水再循环利用工程施工监理
1.3招 标 人:顺义区水务重点工程项目办公室
1.4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
新建雨水管道1668米,雨水方沟2682米,污水管道200米,方沟出水口4处;改造穿路涵50米,清淤明沟1900米;新建蓄水池1个,提升泵站1座。
1.5工程地点:顺康路、拥军路与大东路路口处、顺义法院、东兴市场、中山东街及双兴变电站等区域。
1.6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2、招标内容及工期要求
2.1招标内容:上述工程建设内容施工阶段及保修期施工监理。
2.2工 期: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
3、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
3.3近3年具有承担过类似工程的施工监理业绩;
3.4拟派驻本项目的总施工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工程总监理工程师资格或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经投标人正式授权任命的总监理工程师,同时应具有类似工程监理或施工经验。
3.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7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3.8在北京水利建筑市场无不良行为记录。
4、资格审查及招标文件发售
4.1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2013年5月23日至5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下同),接受潜在投标人投标报名,并发售招标文件。
4.2资格审查:本项目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报名时,仅对潜在投标人具备购买招标文件的必备条件进行初步审查。潜在投标人报名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供审查(以上证书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备案)。只有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大街民丰胡同31号中水大厦815室
4.4招标文件发售金额: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5、现场踏勘
2013年5月29日由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6.2开标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同一时间进行公开开标。
6.3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6.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顺义区水务重点工程项目办公室
地 址:顺义区顺沙路小中河桥北500米仁和水务所院内
联 系 人:王建芳
联系电话:010-89433827
招标代理:北京首建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大街民丰胡同31号中水大厦815室
联 系 人:孙健、刘洋
联系电话:010-88067083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顺义城区雨水再循环利用工程
1.2招标项目名称:顺义城区雨水再循环利用工程施工监理
1.3招 标 人:顺义区水务重点工程项目办公室
1.4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
新建雨水管道1668米,雨水方沟2682米,污水管道200米,方沟出水口4处;改造穿路涵50米,清淤明沟1900米;新建蓄水池1个,提升泵站1座。
1.5工程地点:顺康路、拥军路与大东路路口处、顺义法院、东兴市场、中山东街及双兴变电站等区域。
1.6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2、招标内容及工期要求
2.1招标内容:上述工程建设内容施工阶段及保修期施工监理。
2.2工 期: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
3、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
3.3近3年具有承担过类似工程的施工监理业绩;
3.4拟派驻本项目的总施工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工程总监理工程师资格或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经投标人正式授权任命的总监理工程师,同时应具有类似工程监理或施工经验。
3.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7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3.8在北京水利建筑市场无不良行为记录。
4、资格审查及招标文件发售
4.1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2013年5月23日至5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下同),接受潜在投标人投标报名,并发售招标文件。
4.2资格审查:本项目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报名时,仅对潜在投标人具备购买招标文件的必备条件进行初步审查。潜在投标人报名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供审查(以上证书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备案)。只有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大街民丰胡同31号中水大厦815室
4.4招标文件发售金额: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5、现场踏勘
2013年5月29日由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6.2开标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同一时间进行公开开标。
6.3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6.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顺义区水务重点工程项目办公室
地 址:顺义区顺沙路小中河桥北500米仁和水务所院内
联 系 人:王建芳
联系电话:010-89433827
招标代理:北京首建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大街民丰胡同31号中水大厦815室
联 系 人:孙健、刘洋
联系电话:010-88067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