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受邯郸市第一中学的委托,对邯郸市第一中学新校区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工程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一、项目名称:邯郸市第一中学新校区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工程设备采购
二、建设单位:邯郸市第一中学
三、建设地点:邯郸市中华南大街南延路东。
四、招标范围:邯郸市第一中学新校区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工程设备的采购及维保,详见招标文件。
五、资金来源:自筹,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六、投标申请人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是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所投设备生产能力或代理商的企业,还需具有近三年(从2010年1月1日至今)有污水处理站设备的供货业绩(以合同为准)。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有意向的投标申请人需准备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类似污水处理站设备供货合同、企业简介。报名时以上各项须出示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与企业简介装订成册。于2013年5月21日至2013年5月27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到邯郸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平台处报名。
八、联系人:
招标人:邯郸市第一中学;
联系人:李永忠
电话:0310-3122291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鹏
电话、传真:0310-8099318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名称:邯郸市第一中学
联系人:刘鹏
地址:石家庄市华西路19号
邮编:050051
电话:0310-8099318
传真:0310-8099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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