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二十二号路(二十一号路~十九号路)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6-07-05 11:01 浏览: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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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二十二号路(二十一号路~十九号路)道路工程项目(简称“本项目”)由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贸易发展局已由以《襄阳高新区经济贸易发展局关于计划建设29条道路项目立项的批复》批准建设,所需建设资金来源于政府投资。招标人为襄阳市公路管理局,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招标项目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二十二号路(二日十一号路~十九号路)道路工程施工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本项目本次招标为施工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标段范围内的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等(不含交通安全与管理设施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标段划分、主要工程内容及资质、业绩等要求见表1-1。 本次招标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2016年8月,预计工期:10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通知的为准)。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和业绩要求见表1-1,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次招标设备要求拌和站(4000型)及沥青摊铺机(12.5m)均需襄阳市境内自有或租赁。且需要提供自有证明材料(购置发票)或租赁证明材料(购置发票及租赁合同,并且同一台设备最多能够租赁两家投标单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简称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www.xysztb.gov.cn/xyzbw/,下同)进行企业(诚信)库注册登记,并取得用户名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企业(诚信)库入库操作规程》。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16年7月5日9:00至2016年7月11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使用用户名CA数字证书报名并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未在网上报名未在网上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4.4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建设答疑澄清栏目关于本项目的澄清补充通知。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7月29日14时3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交至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处(地址: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炮铺街3号四楼)。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举行公开开标,开标现场,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代表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出席。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hbggzy.cn/hubeizxwz/)、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xysztb.gov.cn/xyzbw/)、襄阳市政府网(http://www.xiangyang.gov.cn/)上发布。
地址: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19层
| | | | | | | | | 标段范围内的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等(不含交通安全与管理设施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详见各标段图纸及清单)。 | 同时具备:①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 1、投标人2013年、2014年、2015年的年平均营业额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在2013年、2014年、2015年的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应小于1。 | 近5年内至少独立完成过1条5km一级及以上公路或城市主干路及以上的道路工程施工业绩。 | |
注:1、表中主要工作内容等相关数据仅供投标阶段参考,实际数据按施工图纸规定执行。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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