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和顺环保有限公司废液处置设施及固废处置设施技术改造项目的招标公告
2016-06-28 01:01 浏览: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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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江苏和顺环保有限公司废液处置设施及固废处置设施技术改造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GYY201603019 | 项目名称 | 江苏和顺环保有限公司废液处置设施及固废处置设施技术改造项目 |
| 标段编号 | GYY20160301903; | 标段名称 | 江苏和顺环保有限公司废液处置设施及固废处置设施技术改造项目配电房增容改造施工; |
| 招标人名称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 工程地点 | |
| 工程规模 | |
| 标段具体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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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 报名地点 | |
| 公告发布日期 | |
| 计划开工时间 | | 计划竣工时间 |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6年6月27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6年7月4日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 企业业绩、信誉 |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 其他条件 | |
| 公告信息 | | | | | | | | | | | | 江苏和顺环保有限公司废液处置设施及固废处置设施技术改造项目配电房增容改造施工[招标公告] | | | | | | | | | | | | | | | | | | | | | 项目名称 | 江苏和顺环保有限公司废液处置设施及固废处置设施技术改造项目 | 项目编号 | GYY201603019 | | 招标人名称 | 江苏和顺环保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 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 | 工程地点 |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内容 | 发包方式 | 合同估算价 | | GYY20160301903 | 江苏和顺环保有限公司废液处置设施及固废处置设施技术改造项目配电房增容改造施工 | 电气工程 | 公开招标 | 295.000000(万元) | |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 | 标段规模: | 江苏和顺环保有限公司废液处置设施及固废处置设施技改项目20kv 配电房增容改造施工,本次招标范围为:配电房室外总进线线缆、20kV 开关柜、20kV 母线、直流屏、干式变压器、低压配电屏、低压电容器补偿屏、低压母线及相关的配电房监控系统、接地系统、低压出线开关至现场配电箱的一期电缆、固废车间及空压机房线缆(此部分线缆不含安装调试)的交接验收、安装、试验、调试和所有供电手续的办理、配电房设备采购、安装、试验、验收、通电、交付使用以及其他辅助安装设备材料的供货、发货、运送现场、保险、安装、试验、调试、交付使用和设备在规定的保修期内的维修保养,以及为达到安全、满意的运行所必需的所有辅助设施(包含配电房土建基础及设施的改造施工)等。 |
|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必要合格条件 | | 1.企业资质要求:[机电设备安装一级]或者[送变电工程三级](含)以上或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者[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 | | 2.项目负责人(总监)资质:[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 | | 3.企业业绩要求:2013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200万元及以上且20千伏及以上的变电所施工工程,以竣工验收报告证明材料上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 | 4.项目负责人(总监)业绩:2013年1月1日至今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在200万元及以上且20千伏及以上的变电所施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以竣工验收报告证明材料上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 | 5.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 6.招标人可以拒绝园区施工单位考评结果为c类或者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部门认定的其他不良信用的申请人投标; 7.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8.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9.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投标; 11.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1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件; 1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4.其他条件:1、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 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 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2、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或者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 3、企业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需同时具备承装类四级及以上和承试类四级及以上(须选自苏州工业园区企业诚信库)。 4、企业基本信息及业绩、项目负责人信息及业绩须选自苏州工业园区企业诚信库。 5、按要求提供企业承诺书(承诺内容:符合并包招标公告中第7条、第8条、第9条及其他条件第1条和第2条)。 6、本工程的设计单位为:苏州智方电力设计有限公司。 7、业绩要求中如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等无法体现招标公告要求的工程内容(如电压等级),需上传加盖业主公章的其他证明材料至投标文件其他材料部分。
| | 其他说明 | | 合同签订生效、承包人项目管理人员到场且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银行保函或履约保证金后1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5%;全部工程施工完毕后15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5%;审计结束后支付至审计价的95%;余款5%作为质保金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1、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期间在【苏州工业园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网】通过“苏州工业园区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备注:投标单位不需要报名操作,直接支付后下载招标文件。) 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7/4日17:30 | | 招标人地址: | | | 联 系 人: | 黄工 | 传 真: | | 电 话: | 0512-62861603 | | 邮编: | | E-Mail: | |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 | 联 系 人: | 刘阳、周涛 | 传 真: | 025-83314838 | 电 话: | 025-83324257 | | 邮编: | | E-Mail: | liuyang@jcec.cn | | 苏州工业园区招投标投诉电话:0512-66605607 | |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6年06月27日 至 2016年07月04日 | | 苏州工业园区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网址: http://zhaotoubiao.sipac.gov.cn,投标申请人通过CA证书登录。 | | | | | | | | | | | | | | | | | 负责人(签名) | | | | | | | | | | | | | | | | | | | 招标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公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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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 联系人 | |
| 传真 | | 电话 | |
| 邮编 | | E-mail |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地址 | | 联系人 | |
| 传真 | | 电话 | |
| 邮编 | | E-mail |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特殊公告[0] | | | | | | | | | | | 江苏和顺环保有限公司废液处置设施及固废处置设施技术改造项目配电房增容改造施工[招标公告] | | | | | | | | | | | | | | | | | | | | | 项目名称 | 江苏和顺环保有限公司废液处置设施及固废处置设施技术改造项目 | 项目编号 | GYY201603019 | | 招标人名称 | 江苏和顺环保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 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 | 工程地点 |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内容 | 发包方式 | 合同估算价 | | GYY20160301903 | 江苏和顺环保有限公司废液处置设施及固废处置设施技术改造项目配电房增容改造施工 | 电气工程 | 公开招标 | 295.000000(万元) | |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 | 标段规模: | 江苏和顺环保有限公司废液处置设施及固废处置设施技改项目20kv 配电房增容改造施工,本次招标范围为:配电房室外总进线线缆、20kV 开关柜、20kV 母线、直流屏、干式变压器、低压配电屏、低压电容器补偿屏、低压母线及相关的配电房监控系统、接地系统、低压出线开关至现场配电箱的一期电缆、固废车间及空压机房线缆(此部分线缆不含安装调试)的交接验收、安装、试验、调试和所有供电手续的办理、配电房设备采购、安装、试验、验收、通电、交付使用以及其他辅助安装设备材料的供货、发货、运送现场、保险、安装、试验、调试、交付使用和设备在规定的保修期内的维修保养,以及为达到安全、满意的运行所必需的所有辅助设施(包含配电房土建基础及设施的改造施工)等。 |
|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必要合格条件 | | 1.企业资质要求:[机电设备安装一级]或者[送变电工程三级](含)以上或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者[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 | | 2.项目负责人(总监)资质:[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 | | 3.企业业绩要求:2013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200万元及以上且20千伏及以上的变电所施工工程,以竣工验收报告证明材料上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 | 4.项目负责人(总监)业绩:2013年1月1日至今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在200万元及以上且20千伏及以上的变电所施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以竣工验收报告证明材料上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 | 5.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 6.招标人可以拒绝园区施工单位考评结果为c类或者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部门认定的其他不良信用的申请人投标; 7.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8.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9.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投标; 11.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1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件; 1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4.其他条件:1、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 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 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2、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或者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 3、企业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需同时具备承装类四级及以上和承试类四级及以上(须选自苏州工业园区企业诚信库)。 4、企业基本信息及业绩、项目负责人信息及业绩须选自苏州工业园区企业诚信库。 5、按要求提供企业承诺书(承诺内容:符合并包招标公告中第7条、第8条、第9条及其他条件第1条和第2条)。 6、本工程的设计单位为:苏州智方电力设计有限公司。 7、业绩要求中如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等无法体现招标公告要求的工程内容(如电压等级),需上传加盖业主公章的其他证明材料至投标文件其他材料部分。
| | 其他说明 | | 合同签订生效、承包人项目管理人员到场且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银行保函或履约保证金后1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5%;全部工程施工完毕后15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5%;审计结束后支付至审计价的95%;余款5%作为质保金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1、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期间在【苏州工业园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网】通过“苏州工业园区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备注:投标单位不需要报名操作,直接支付后下载招标文件。) 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7/4日17:30 | | 招标人地址: | | | 联 系 人: | 黄工 | 传 真: | | 电 话: | 0512-62861603 | | 邮编: | | E-Mail: | |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 | 联 系 人: | 刘阳、周涛 | 传 真: | 025-83314838 | 电 话: | 025-83324257 | | 邮编: | | E-Mail: | liuyang@jcec.cn | | 苏州工业园区招投标投诉电话:0512-66605607 | |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6年06月27日 至 2016年07月04日 | | 苏州工业园区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网址: http://zhaotoubiao.sipac.gov.cn,投标申请人通过CA证书登录。 | | | | | | | | | | | | | | | | | 负责人(签名) | | | | | | | | | | | | | | | | | | | 招标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公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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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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